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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万营业额不到没申报个人所得税怎么办?

匿名 |浏览5479次
检举|收藏|2018/08/18 11:46
全部回答(2)
  • 目前,个体户月营业额不到三万的不要交税  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71号、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规定: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2万元(含本数,下同)到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;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,免征营业税。
      此外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2014年第57号)规定: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,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含3万元,下同)的,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。其中,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,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,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,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,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纳税9万元)的,免征增值税;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纳税9万元)的,免征营业税。
      《通知》适用于除按次纳税的个人以外的所有营业税纳税人。
    回答于 2018/08/20 10:12
  • 免征增值税不是按照年度销售额计算的。

    国税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

    一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,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含3万元,下同)的,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。其中,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,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,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。

    二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,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,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纳税9万元)的,免征增值税;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纳税9万元)的,免征营业税。

    超过优惠限额全额缴纳增值税。


    回答于 2018/08/18 17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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